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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档案馆向全市征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资料
日期:2021-01-29 浏览

石家庄市档案馆关于继续征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资料的公告

目前,石家庄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正处在关键时期,全市人民众志成城、共克时艰,努力打赢疫情防控歼灭战。为完整记录石家庄市抗击疫情的历程和社会各界共战疫情的感人场景,永久保存疫情防控工作的珍贵记忆,石家庄市档案馆继续面向全市广泛征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资料。 

一、主要征集内容

反映社会各界尤其是一线工作人员抗击疫情的相关资料;反映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积极奉献爱心、捐款捐物全力支援抗疫的相关资料;反映援助石家庄抗疫工作的兄弟省市医疗队工作的相关资料;反映疫情防控工作、讴歌一线参战者的日记、请战书、典型事迹材料、宣传片、摄影、书画、音乐、文学作品及手稿;各类媒体、各群众团体、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和个人征集整理编辑的抗疫作品等;各类普及、宣传、解读疫情防控知识的资料、手册、宣传片、视频等;告居民书、出入证、宣传条幅、防护用品等实物;其它能够反映疫情防控工作、具有永久保存价值或重大教育意义的文字、图表、照片、音像、视频、实物等档案资料。

二、征集要求

1.征集形式为无偿捐赠,捐赠的档案资料内容应客观、真实、权属明晰。

2.电子文档以通用格式保存,应具备格式开放、不绑定硬软件、显示一致性、可转换、易于利用等性能。

3.数码照片以TIFF、JPEG格式保存,像素不低于300万。

4.录音类资料应以WAV、MP3格式保存,音频采样率不低于44.1KHZ。

5.录像类资料以MPEG2、MPEG4格式保存,比特率不低于4MB/S。

6.各类档案资料要求附加文字说明,综合运用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摄影者等要素,概括揭示所反映的主要内容。

三、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1年6月30日。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资料是市委、市政府领导全市人民抗击疫情的真实记录,对于今后工作查考、历史研究、经验借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向档案馆捐赠重要、珍贵档案资料的单位和个人,市档案馆将颁发捐赠证书以资纪念。

有捐赠意愿的单位或个人可联系市档案馆征集开发处,商洽捐赠档案资料的具体事宜。

联 系 人:郝 伟

联系电话:87851819 13803371551

电子邮箱:daj87851970@126.com

石家庄市档案馆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