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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正定:认定为总部企业最高奖励5000万元!
日期:2023-02-09 浏览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2023正定招商大会获悉,目前,正定县出台了招商选资十条优惠政策(试行)。

在企业落户奖励方面,新引进企业经认定为总部企业的,按其在正定实缴注册资本的3%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奖励资金自认定为总部企业年度起,分2年每年按照50%的比例予以兑现。

新引进近三年中获得工信部发布的全国电子信息100强企业、软件业务收入100强企业,以及中国互联网协会和工信部信息中心联合发布的中国互联网企业100强的数字经济总部(含研发总部和区域总部)企业,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

在企业投资补贴方面,对来正定县投资的“4+1”主导产业延链、补链、强链的产业项目或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新建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投资强度在每亩500万元以上(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的,按照项目入统核定的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不含购置土地费用)的5%-2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不超过300万元。

对自建或购买自用办公用房的,给予每平方米500元的一次性装修补贴,最高补贴1000万元;租赁办公用房的,自入驻办公起,三个年度内给予2元/天/平方米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企业实际支付租金,每年最高补贴金额600万元。

在经营贡献奖励方面,新引进“4+1”主导产业的企业,根据企业对地方的财政贡献,前三年按80%、后两年按50%的额度给予奖励。

总部企业自认定次年起,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增幅达到10%,前3年按照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量部分的5‰给予奖励,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在外商投资奖励方面,在正定县新注册设立的外资企业(房地产业、金融项目除外,且企业10年内不减资、不迁出),除享受省市外资奖励政策外,年实际到位资金在1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以上3000万美元以下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人民币;年实际到位资金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人民币。

对外商在正定县设立或参与设立的经国家认定的研发机构,给予100万元至500万元的资助。

在强企名企奖励方面,支持引进世界500强企业、国内500强企业、中国民营500强企业,央企及上市公司;除享受其他政策扶持外再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在上市融资奖励方面,对申请在沪深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港交所等境内外主要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进入首发辅导、备案后,给予200万元补助;完成首发申请并获受理后,再给予300万元补助。

在创新创业扶持方面,对海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带技术、带成果、带项目来正定县创新创业或转化成果的,给予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支持资金。

对新认定的市级以上众创空间和小微企业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对列入市级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给予最高80万元奖励。

对新成立的专业化众创空间,根据投资规模、产业特色、企业集群数量、区域就业人数等情况,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

在高管人才奖励方面,对新引进的企业高管和高级技术人员,根据其个人所得税市级以下留成部分,前三年按70%、后两年按50%的额度给予奖励;生物医药(含医疗器械)、数字产业、航空产业及金融业企业、总部经济高管,前三年按100%、后两年按70%的额度给予奖励。年收入100万元(含)以上的高管及高端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全额奖励给个人。

在企业用工扶持方面,对于总投资额达到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的生产性项目,对项目公司第一年新招员工按照400元/人标准一次性给予岗前培训补贴。

在招商奖励方面,对经投资方和项目承接地招商部门共同确认的社会组织(包括中介招商、商协会等组织)或个人(不含国家公职人员、项目投资方)成功引进对引进我县的产业项目,落地企业或项目公司达到要求的,实现经营满三年以上(含三年),根据引荐人在项目引进过程中所起的实际作用,给予中介人落地企业首次实缴注册资本金或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5‰的一次性奖励;也可按照形成地方财政贡献的6%连续给予三年奖励。每个引入项目或企业奖励金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符合本政策规定的同一企业、同一项目同时符合石家庄市及正定县其他支持政策规定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办理;企业享受的上述扶持政策总和不超过企业当地财政贡献的总和。